在现货方面,为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郑商所设计了有关新制度,增强了监管部门对于期货公司业绩的信心。期货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由于“保险+期货”的模式和传统的金融期货的性质具有天然的差异,这使得传统经纪业务在一些服务实体经济的工具上,有着较大的不同之处。
据记者了解,2020年郑商所联合期货公司开展了“保险+期货”试点,这是保险公司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的一种期权金融工具,具有一定的承保规模,但同时也需要较高的期货品值。2019年,郑商所联合保险公司联合期货公司开展了“保险+期货”试点,这也意味着期货公司开展这个试点的目的是希望通过高额的赔付,帮助政府及个人在实际过程中使用期货工具给予政府更多支持。
期货日报记者采访了有关市场人士,“保险+期货”等创新业务推出后,在传统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远期、掉期业务等多个领域开展了尝试。
2014年,郑商所与甘肃省财政厅联合开发并设立了“郑商所·自治区金融支农”试点。该试点支持油菜籽、菜籽、棉花等作物,有利于为种植者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引导农民在“保险+期货”模式中积极参与,满足农民多层次种植需求。同时,试点采用“保险+期货”的模式,支持农民参与利用期货市场避险,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此外,由于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农产品价格连续上涨,不仅提升了期货市场的服务能力,也为试点探索期货服务农业带来了希望。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试点开展首先,在试点开展前,郑商所将“保险+期货”试点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试点建设期间不允许出现任何组织和现象,试点期间资金压力较小。试点的实施将有利于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进一步降低农业经营风险,有助于实现政府引导、农民合作,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民市场化、现代化,保证农民收入。其次,试点建设期间,郑商所根据市场情况,通过线上在线方式组织、引入投资者,鼓励和引导农民合作社和种植合作社积极参与,有效降低了参与成本。同时,试点建设期间,期货公司向相关中介机构提供资金,约定为50万元/吨的保费,本着同样的原则,本着尽力而为的原则,帮助农户和合作社节约成本。
同时,试点实施以来,郑商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国(甘肃)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境外开展农产品期货交易的决策部署,在加快推进农产品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郑商所在甘肃设立了五家期货公司,在甘肃期货、有色金属行业开展了深入调研,及时反映和公布了一些热点问题。目前,郑商所正在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力争在2019年全年实现成熟、规范、规范的试点工作。
随着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试点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坚实。对于试点项目的参与主体来说,试点的成功经验与市场参与主体的专业度高度契合,这为项目运行、操作、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2018年,郑商所开展的“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被立项支持陕西省和新疆开展,项目试点取得好的效果。2019年,“保险+期货”试点实现“保险+期货”试点6个项目,承保规模超760万元,试点范围涵盖新疆、陕西、河南等地,覆盖面广,试点范围涵盖传统的农业保险,覆盖了主要粮食作物,并将传统的“保险+期货”在全国范围内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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