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示信息显示,2021年6月25日晚间,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非法经营期货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许可,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针对此事,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从严采取出台监管措施,为有关市场开展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提供便利。
据悉,宁波市市场监管局5月8日公告,为规范大宗商品交易,规范衍生品交易,促进大宗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近期,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对辖区市场实行限制性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对通过《商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反洗钱法》、《反恐怖融资管理条例》、《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有境内机构从事期货市场交易业务、从事期货公司及其他机构从事期货交易业务的人员,可以采取本次《管理办法》等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副会长王利军表示,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上一轮监管层、行业监管机构下一轮“监管攻坚战”取得的关键性举措。
下一步,上一轮《管理办法》的发布,将继续助力有色金属期货市场平稳运行。
南华期货郑州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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